關于印發《浙江省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4-06-20 15:51
近日,浙江省住建廳發布關于印發《浙江省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實施方案》的通知。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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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4〕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干舉措的通知》(浙政發〔2024〕10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建城規〔2024〕2號)要求,有序推動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工作,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鼓勵先進、淘汰落后,標準引領、有序提升”的原則,以住宅電梯、供水、供氣、污水處理、環衛、城市生命線工程、建筑節能改造為重點,分類推進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更新,著力擴內需、惠民生、保安全,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安全、綠色、智慧運行,推進城市高質量發展。到2027年底,對技術落后、不滿足有關標準規范、節能環保不達標的設備,按計劃完成更新改造。
二、重點任務
(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按照《浙江省住宅設計標準》等標準與規范,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按照“業主主體、社區主導,政府引導、各方支持”的加梯模式,穩步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加強新增設井道、疏散通道等相關構筑物工程質量監管,電梯加裝前應落實好使用管理、安全維護等責任主體。鼓勵采取平層入戶方式加裝電梯,實現無障礙通行。組建專業宣傳隊伍,以加梯宣講團的方式,推廣加梯矛盾糾紛化解經驗,促進住戶意見統一。到2027年底,新增既有住宅加裝電梯 4800臺以上。
(二)住宅老舊電梯更新。省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GB/T 7588.1)和《在用電梯安全評估規范》(GB/T 42615)等相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組織各地開展住宅老舊電梯摸排。對摸排發現的投入使用時間長(15年以上)、配置水平低、運行故障率高、安全隱患突出、群眾更新意愿強烈的住宅電梯開展安全評估,制定更新、改造或大修計劃。加強社區、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三方協同,進一步推進居民意見統一。堅持政府引導、業主主體、企業讓利,加強政策激勵推進,多渠道籌措資金,結合隱患排查情況,推動住宅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或大修。到2024年底,完成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1000臺以上;到2027年底,完成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4000臺以上。
(三)燃氣管道及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按照《燃氣工程項目規范》(GB 55009)和《液化石油氣供應工程設計規范》(GB 51142)等標準與規范,更新改造超設計運行年限、安全間距不足等不滿足安全運行要求的廠站;更新改造檢驗不合格、超出使用壽命、主要部件嚴重受損、老化腐蝕嚴重、存在安全隱患且無維修價值的設備,包括燃氣管道、儲罐、裝卸臂、壓縮機、灌裝系統、LPG泵、消防泵及管道閥門、消防及自控設備等;更新不符合現行《液化石油氣鋼瓶》(GB 5842)標準的鋼瓶。鼓勵在更新改造基礎上實施智能化提升建設,提高燃氣領域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運營水平。加快燃氣用戶金屬軟管更換和報警裝置安裝工作,到2024年底,燃氣用戶金屬軟管使用率達90%以上,生產經營場所報警裝置使用率達100%。加快推動燃氣老舊管道和設施更新改造,到2024年底,更新改造燃氣管道1000公里以上,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并持續推進更新改造。到2027年底,完成老舊燃氣廠站更新改造70個以上、老舊小區燃氣管網更新改造420個以上。
(四)供水設施設備更新。按照《城市給水工程項目規范》(GB 55026)、《城市供水系統反恐怖防范要求》(GA 1809)、《二次供水設施衛生規范》(GB 17051)等標準與規范,更新改造存在影響水質達標、老舊破損、國家明令淘汰、能耗高、運行效率低等問題的自來水廠內及居民小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施設備。自來水廠內設備包括水泵、電氣設備、加藥設備、檢測及自控設備、閘閥及各類專用機械設備等。居民小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備包括成套設備、水箱、水泵及附屬設施設備、自控設備、安全防范設備等。堅持政府引導,強化專業化運行維護,到2027年底,完成居民小區二次供水(加壓調蓄)設備改造項目1000個以上。
(五)污水處理設施設備更新。按照《城鄉排水工程項目規范》(GB 55027)、《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8918)、《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 33/2169)和《室外排水工程設計標準》(GB 50014)等標準與規范,結合城市有機更新、污水處理專項體檢和城鎮污水管網提升改造行動,在滿足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需求的前提下,逐步開展設備更新。更新改造存在不滿足行業標準規范、國家明令淘汰、節能降碳不達標等問題的設施設備,包括水泵、鼓風機、污水和污泥處理設備、加藥設備、監測及自控設備、除臭設備、閘閥及各類專用機械設備等。鼓勵各地推動污水處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改革,打造一批綠色低碳標桿廠。到2027年底,新改建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40座以上。
(六)城市生命線工程建設。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實施城市生命線工程,因地制宜推動地下管網、橋梁隧道、窨井蓋等配套物聯智能感知設備,加快監測物聯網建設,推廣安裝數字智能水表和數字智能燃氣表閥,鼓勵采用LED儲能路燈,對市政道路照明設施更新改造,實現城市安全風險防控從被動應對轉向主動預防,促進現代信息技術與城市生命線工程深度融合。
(七)環衛設施設備更新。按照《生活垃圾處理處置工程項目規范》(GB 55012)《市容環衛工程項目規范》(GB 55013)《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錄》及《生活垃圾轉運站技術規范》(CJJ/T 47)和《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 18485)等標準與規范,更新改造高耗能、技術落后、故障頻繁、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包括環衛車輛、中轉壓縮設備、垃圾焚燒發電成套設備、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分選、破碎、再生產品生產)設備、可回收物分揀(分選、壓縮、打包)設備等。鼓勵更新購置新能源車輛裝備以及智能化、無人化環衛作業機具設備。到2027年底,完成全省既有垃圾焚燒廠超低排放改造,新(改、擴)建生活垃圾處理廠10座以上,完成城市垃圾轉運站規范化改造400座以上;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循環利用,鼓勵企業進行技術革新和設備升級;推進環衛車輛新能源化更新,完成環衛車輛新能源化更新840輛以上。
(八)建筑施工設備更新。按照《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范》(JGJ 160)、《建筑起重機械安全評估技術規程》(JGJ/T 189)等標準與規范,嚴禁未經檢測或檢測不合格的建筑施工工程機械設備進入施工現場。鼓勵施工企業更新老化磨損嚴重、技術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機械設備,積極引導施工企業租賃技術先進和安全性能好的建筑施工工程機械設備。鼓勵施工企業更新購置新技術工程機械設備和智能升降機、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建造設備。
(九)建筑節能改造。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標準規定,建立健全我省建筑節能改造標準規范體系。以建筑電氣設施設備為重點,推動超出設備使用壽命、故障率高且無維修價值、能效水平低的空調、照明、智能化等設施設備更新改造,鼓勵采用能效水平達到2級及以上的用能設備,優先選擇以電為能源的設施設備。結合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農房改造,因地制宜有序推動存在安全隱患的外窗、幕墻、外墻、屋頂保溫等的更新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優先選用符合相關性能要求的綠色建材,鼓勵既有建筑加設太陽能光伏系統。到2027年底,完成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500萬平方米以上。
(十)家裝“廚衛換新”。通過政府引導、企業讓利等方式,支持居民開展舊房裝修。重點開展“廚衛換新”惠民工程,積極引導城鎮老舊小區居民房間廚房、衛生間進行裝修改造,鼓勵推廣裝配化裝修,支持裝修企業針對“廚衛換新”提供菜單式套餐,明確裝修內容、質量標準、工期進度,推出惠民產品和服務套餐,切實提升居住品質,讓居民更有獲得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以大規模設備更新為契機,加快行業領域補齊短板、升級換代、提質增效,提升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設備整體水平。各市人民政府要明確任務分工,落實責任主體,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任務目標。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等部門溝通協調,強化部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強項目推進。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梳理確定更新改造需求清單,制定工作計劃并有序推進嚴格落實能耗、排放、安全等強制性標準和設備淘汰目錄要求,依法依規加快更新淘汰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領域老舊高耗能等不達標設備。各地要對更新改造項目實施清單管理,組織開展年度進展跟蹤和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調整。更新改造項目需要作為基本建設項目按程序立項的,要抓緊開展前期工作。
(三)加強要素保障。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支持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項目;統籌省住房與城市建設專項資金、省建筑業碳達峰碳中和獎補資金支持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更新;各地要加強政策優化整合,做好項目謀劃儲備和資金保障。各地要建立健全供水、供氣、污水處理與垃圾處理等價格和收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快推進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建設,穩妥調整終端銷售價格。加強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對不新增用地、以設備更新為主的技術改造項目,簡化前期審批手續。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文章來源: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